法院认为,曹志秀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刘寰没有全面尽到机动车避让行人的法定义务。同时由于刘寰驾驶的机动车经检测动力总成亦不合格,所以刘寰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应负有一定责任。根据曹志秀、刘寰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其二人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法院判决刘寰赔偿死者曹志秀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6万余元、精神抚慰金4万元、家属生活费4.4万余元;曹志秀的家属也要赔偿刘寰修车费664元。
【 在 alou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那个在二环最内侧车道撞死人的奥拓,最后到底因没因为排量不够担责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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