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 你是不是以为就只有这一种200了?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41条之规定,对于欠费行为按以下标准处罚: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欠缴道路停车费5次(含)以下,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含)以下的,处200元罚款;
欠缴道路停车费6至1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的,处500元罚款;
欠缴道路停车费11次及以上,或累计欠费金额500元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
次数、金额对应不同处罚档位的,按高者处罚。
你是想把第一个200改成罚款50或者20块就满意点了? 还是说一次多少二次多少三次多少一直到1000次多少一个个规定清楚了?
【 在 freedomlaw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有个社会相当程度的评价的问题。欠1元罚200,多了,但如果欠1万,只罚200,还少了呢。虽然每个人感受不同,但立法就是要尽可能反应大多数的民意。
: 现在交管部门不考虑具体情况,一刀切罚200,就是实质上恶法。
: 其实可以改成每月累进制滞纳金,逾期年检不给验车,都可以解决问题,现在就是简单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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