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贴了你还满地打滚表演,只能说你亲自印证了肉车大多都是蠢货了。
当然,我说的肉车是明显开不到上限,前面一马平川的那些傻逼。看起来你是属于这种。
下面这条你怎么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观点毫无意义,或许你愚蠢到以为自己观点是执法依据?
: 一旦被揭穿你问题的实质是:以自己主观感觉作为判定是否违法的依据,就恼羞成怒,破口大骂,哈哈。
: 最后再告诉你一遍,所谓肉车,人家不违章,除非突破限速(高或低),你可以表演骂街,不能造假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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