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属于完全没有社会学尝试了。
1. 交通事故是会普遍发生的,每年几十万起,而且会有各种情况。
所有的责任方,都要无限责任?)
同样的随机刮蹭,为什么这个赔偿额保险上限都无法覆盖?
2. 豪车上路,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对普通人不对等。
3. 车损险,必须在保费保额和社会平均之间,有一个上限值。避免因此造成的豪车事故致贫。
保险的目的之一,就是避免社会人,一招致贫,这是社会的最大不稳定因素。
4. 合理的方案。
豪车事故,根据责任,赔偿金额应该是 保费(保险公司出)--- 社会平均(责任方补齐)上限--其他超出部分(豪车险覆盖)。。。的三方对等风险收益的制度才行。
【 在 wan2s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制造了交通事故谁才应该承担风险
--
FROM 221.13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