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意义是降低社会峰值风险,尽量要缩小社会平均风险。
从这点上讲:
1. 多保多赔。。。符合客观规律。
2. 谁责,谁赔。。。符合 威慑效果。
3. 但是整个过程中,豪车上路,其支付的三者险额度和对应的风险,与普通车支付的三者险额度和对应的风险,是不对等的。。。这种情况下,豪车,极大的提升了社会风险的峰值。。这个峰值,就是一种贫富差距。需要有新的险种来平衡。。。。否则就是传说中的,拿着齐白石的画,去游泳池边玩耍。。
4.我们的所有制度,规则,都是要避免个例对社会平衡造成的破坏,包括医保+寿险,来避免一病变贫。
从这点上看,全社会无法实现全部+商业寿险的情况下,降低一病的财务风险,才是正路。这点上,车险类似
如果一个汽车事故,会造成另一方在缴纳社会正常保险的基础上,一撞致贫的话,那就说存在制度漏洞。
【 在 wan2s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这些都没意义。按你这么胡搅蛮缠,我认为比我车贵的都是豪车,撞了一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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