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这种人其实祸害是最大的,比稀里糊涂的傻白甜危害大多了。
傻白甜仅仅是不知道有些事是不好的是会影响他人的,这种撕本回炉再造就是了;
楼主这种是明知道自己影响别人妨碍别人还非要这么干,结果造成两败俱伤以后还要反咬一口的,内心OS大概是“我只要没把别人逼到山穷水尽走投无路我就合理合法”,那就不是撕本搞得定的了,最起码上征信判老赖起步,还得上啥别的惩治手段我得再想想……
【 在 lewdster (偶不是柳下惠)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区的停车场,办了租车位年卡,无固定车位。
: 因为小区经常放很多临时车进来,回来晚了就没有停车位了。
: 我周一晚上回来,没有停车位了。就停在停车场内部的通道侧边,对车通过会有影响,但是不至于无法通过。那个位置很多车都停过。基本上那个地方每天都停着车。我在车前留了联系电话。
: 由于周二一早就出差了,没有挪车。今天回来挪车发现车左前方被剐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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