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条文说的明白。主要按目的(“希望”)来判定是否故意。
对应这个案例来说,危害社会的结果,就是对方的车被撞坏了。显然这不是车主的目的,车主的目的是出去,不计后果。
另外,是否放任,这难说。毕竟车主还是前面做了一些避免这个结果发生的努力。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法里的故意犯罪和人们一般理解的故意还是有点差别的。
: 第十四条
: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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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est321 FROM 117.1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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