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不敢过可以理解,不能理解的是他们喜欢手拉手把路堵死,不给后面的车选择权……
前边是空的,与人方便,为什么想不到靠边这种选项
有一次在望京某小路口被中国式堵车把路叉死,十分钟谁也动不了。忍不了了下车指挥交通,不到一分钟就疏通了
【 在 zzybh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使是民事赔偿也需要需要他们确实有过失,而且这个过失造成了损失才可以主张
: 遇到大水坑不敢过这个是正常反应,算不上过失
: 刑事上就差的更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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