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给看几条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1.钻缝的时候与前车有没有安全距离?
2.钻缝有没有穿插等候车辆?
3.钻缝提前开左转向灯了吗?
4.钻缝根本没变道,超车之后怎么完成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的程序?
BTW,刚记录仪举报了一个等红灯时钻缝插队的摩蝗,交警回复已进入处理程序
【 在 Acui 的大作中提到: 】
: 钻缝没有法律定义,何来违法一说
: 【 在 enc (ENC)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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