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的论述 难以得出这个堵车不是强因果的
从数学上来说 两个事件之间的联系包括以下四类
充分必要条件 充分不必要条件 必要不充分条件 既不充分又不必要条件4类
前三类 都可以构成较强的因果关系 第四类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析的前提既包括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和共识,又包括长期以来的司法理论及实践等等。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不好
: 你看知乎吧
: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6093664--
修改:alwaysleaf FROM 218.76.10.*
FROM 218.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