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CD之处是,不管是见义勇为,还是紧急避险,其成立都是只能免除刑责。换句话说,追小偷倒致小偷心脏病被吓死,对不起,这适用侵权责任法,要赔钱。这事,就算被确实为紧急避险,弄坏车了还是要赔的。
【 在 CRH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规定的太烂了,难道不应该规定堵了唯一的口就是违法吗?再说,还有紧急避险呢。
: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一种。特点是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另一较小的权益。因而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成立条件为:(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中国刑法的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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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runcin FROM 114.24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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