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和朋友进一步聊了,补充一些信息,更新一下事情进展:
后车是保时捷卡宴,车主前天来谈时,带了个办事的一起来处理的,应该是提前有应对措施。但我朋友是一脸懵被警察叫过去的,没有啥心理准备,也没有提前咨询过专业人士。
警察问事情经过时,我朋友如实讲了情况:倒车入库时发现顿了一下,倒不动了,自己的视野内看不到有啥问题,让副驾驶的7岁孩子探出头去看看为什么倒不动了,孩子探了一下头(视频也是如此),说不知道。她觉得这个车位不好停,就停别的车位去了,然后带孩子去上课了。
当时车主如此主张的几点原因:1)自己正在三亚度假,发现车被擦坐头等舱回北京处理的;2)觉得我朋友是肇事逃逸,为了找到她花了一些精力,他很气愤;3)他的车很新,正准备年底卖二手,本来能卖个好价,修车后直接导致少卖几万块。
我朋友表示赔不起5万,但愿意修车。但车主坚持要额外赔钱,我朋友哭穷,车主坚持还是要赔偿。
警察这个时候就说单独和我朋友录个口供。此时警察就说了肇事逃逸的后果是:罚1800元钱,罚12分,还可能最多拘留15天。说如果双方达不成和解,他就只能公事公办,就要算肇事逃逸,可能会涉及拘留。
我朋友一听拘留吓坏了,就同意赔钱。后来协商的是赔3万,现场转账给了卡宴车主。
警察就写了单子,没有算肇事逃逸。我朋友用自己的保险去修保时捷卡宴,正在定损,不知道修车费用多少。
朋友事后觉得,3万对她不是个小数目,没想到修了车还要额外赔3万,也认为当时自己之所以能认可3万主要是怕被拘留,但后来有律师朋友说应该达不到拘留程度,她就不甘心,想了解下,当时的这种处理是否公道合理,还能不能要点钱回来。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通过客观证据认定肇事方逃逸的故意有一些既有的标准,包括碰撞的程度、物体在视野里的大小等等,如果肇事司机碰撞后有下车查看的动作也可以认定为逃逸故意。只要认定是肇事逃逸,12分和罚款是少不了的,是否处以行政拘留的裁量权在警察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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