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吐芬芳目中无人盲目自大,别在这里丢人了。
在交通法规里面的“超车”的定义是:先从原车道变道,然后超越前车,最后并回原车道。车辆只有完整完成了这样一系列动作,才属于交通法规条文里定义的“超车”。
正常超车:
同一车道后车通过向左变道后加速超越前车,超越后又变道回到原来的车道,这是一个正常的左侧超车动作;
违法超车动作:
同一车道后车通过向右变道后加速超越前车,超越后又变道回到原来的车道,这是一个违法右侧超车动作;
下面这三种情况:
右侧车道的车辆正常在右侧车道行驶,因为速度比左侧车道车辆快,而超过左侧车辆;
同一车道行驶的车辆向右变道超过前车后继续在右侧车道行驶;
右侧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在超过左侧车道车辆后向右变道继续行驶。
根据超车的法律定义,可见这三种行为均不构成超车,更谈不上违法超车了。
这个是一个交通讲座里谈到的超车的行为。整个过程变更车道是必须的条件,否则不构成超车。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他妈逗了
: 钻缝是和前车在同一车道内完成超车,根本不符合交法的超车程序
: 穿插需要占用对向车道,那你小学语文应该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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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enke1019 FROM 111.2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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