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利的都不算公共资源,这个论点好像占不住脚,停车场也是赢利的,能说不是公共资源?即便这个充电桩主能够赢一点利,但却方便了很多辆电车,其影响的只不过是一辆汽油车。相比之下,显然前者更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这件事本应该是物业来做,在小区设置几个充电车位,物业不作为,私人车主只能自己想办法。该谴责的应该是物业,而不是私人车主。充电桩既然设立,且没有拆除,物业应该好好维护,而不能任由油车长期占用,白白浪费社会资源。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 桩是私桩,共享出来私人牟利,不算公共资源。相反空着不让油车停才是浪费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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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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