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范不是由你说了算的,这个电桩的性质肯定是私用电桩。
你不断得说给很多人用了,性质就变了,这种理由是无效的知道吗?这叫一厢情愿。
电桩要审批,就我所知的理由,一是电桩会增加用电负荷,而每个小区的进线总负荷是有限的,所以要审批计算过才能装,二是消防安全,这种大功率用电设备肯定要考虑消防隐患,不是说装就装的。而这两点哪里是一个物业公司有权限,有能力审批的。其他原因可能还有,我不清楚。
再者,你怎么知道他不盈利?完全没有看出来啊。这种瞎话你张口就来啊?
【 在 sev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私人充电桩必须要有私人固定车位,这个没得说,但这个业主把充电桩共享出去,你觉得这和完全给自己一个人使用的私人充电桩性质能一样吗?客观上方便了小区内很多电车业主,虽然是私人安装物业也同意,但是为大家服务,且不赢利,有什么可指责的呢?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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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ingzh FROM 115.1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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