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逼啊,规定吃了一半
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规定里是固定车位或长期承租车位,到你这没了?公共非固定车位也要安桩不让油车停了?
【 在 sevensword (sev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需要业主大会表决就是一个伪命题!在油车业主居多的情况下,以版上所表现出的道德水准看,能通过设立充电桩的议案?
: 另外,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四条有明文规定:对于占用………………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某种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 这也就是说,所谓需要业主大会批准就是伪命题!这只是既得利益者障人耳目的托词!不是你业主大会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说了算!一切都要符合国家政策的大方向!一切都要以整体利益出发!尤其涉及到这种资源再分配的事情,国家怎么可能容忍多数既得利益者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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