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出言不逊回复的总回复:
首先,我注意到楼主在接近路口时有加速行为,这是事实,我只是在陈述这个事实;
其次,我自始至终从未说过楼主有任何过失或责任;
再者,我相信任何一位车主包括楼主都不希望发生剐蹭,哪怕是对方全责。即便是轻微的事故也涉及到报警、双方的交涉以及处罚等,走保险的话还涉及定损和修车,少则数小时,多则数天。耽误时间不说,还极为影响心情。因此,本着尽量不出事或少出事的原则,我们需要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反思如何更好的避免“被事故”。
在自己车道内加速合理合法,完全没有问题。但我想说的是,加速会减少应对紧急情况的反应时间。有人不动脑子的说,从39到41还叫加速,还叫快?41速度本身是不快,不过41只是时点速度、过程速度,而不是最终速度。各厂商你追我赶的零百加速时间是什么?是从速度从0到100的需要的时间,说白了就是提速的快慢。从39到41用时越短,说明瞬时加速度越快。我不想推断在没有事故的情况下,楼主下一秒的速度是多少,但大概率不会停留在41。在这种情况下,右边肇事者肇事概率又增加了不少。我的一个回复说,大部分事故是巧合。这是比较保守的说法。因为如果不是巧合,那就是有预谋的,不是事故,二是属于犯罪,属于刑事案件。英文里的事故就是accident,该词也有意外之意,也就是非故意的。
总而言之,本来我只是一句简单的,带有调侃的回复,却引来这么多的争论甚至恶意攻击,不得不在此做一次集中澄清。再一次声明,路况复杂,目的是为了让各位老司机提高警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不是想影射什么,想改变什么。
--
修改:shawn2020 FROM 124.65.174.*
FROM 101.24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