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弱势群体”,是不是也不应该是,行人违反交通法的理由?
是不是更不应该是,警察不管不处罚,装看不见的理由?
如果警察严格执法,北京随便找个稍微大点的路口,每天需要处罚的违法行人,能多到警察忙不过来?
都是路上的公民,为什么对机动车就管的过来,对行人就管不过来,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好几百万呢,也不是小数字,是不是因为,“你买车就有罪,你有钱就活该”?
【 在 albedo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人闯红灯不是车辆不让行人的理由和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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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rredsnow FROM 223.71.139.*
FROM 223.7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