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车的角度可以举例子,从行人角度可以有更多理由。没有一言难尽,都是屁股决定脑袋,支持交警。
【 在 Contador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说我个人是习惯于礼让的。但是大环境还是导致这事儿做起来常常双方都没有好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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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行人的问题,有些行人慢吞吞,人家根本不管你通行效率。还有些行人看见机动车不敢过,我都停下来了,还得再三摆手示意,整个过程搞不好要浪费一二十秒时间,如果一直这样,那这个路口基本没法走了。所以有时候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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