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资质只是情节上有利因素,而不是定损结果必然不需要当时方认可就被法庭支持。即便保险公司介入的定损理赔,保险公司认可的定损机构,也需要当事人授权定损,并认可定损结果。不存在任何不需要当时方认可的情况。当然,没有当事方认可的定损及维修费用,并不等于法庭不会支持全部或者部分,这是另一回事。你就是法盲。
【 在 superba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4s店基本都是一类维修厂,这个资质是多半司法认定的,不需要事故双方认可。
: 另外关于定损,一般亡人事故由司法认定机构负责定损,不需要事故双方认定。
: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分别由地市、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般是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是法定的,各方损失和责任认定由官方调查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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