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要规定成:60的时速车距51米,61的时速车距52米……99的时速车距99米,100的时速车距100米……
这才是真的不可能实施吧,用适当这个词才是正确的选择
【 在 gemin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条来自道交法实施条例,十几年前颁布,条例原文就自相矛盾,根本没有施行的可能。高速上跟车太近的处罚也不会以此为准:
: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 按照法律99km时速,我跟车距离51米合法,但是时速超过100km就要立刻拉大到100米以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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