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汽车世界(AutoWorld)|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那个别摩托车的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起诉吧?
pauljan
|
2021-08-24 10:00:26
|
好吧,行拘太轻了,至少应该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之间量刑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需要造成多人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才叫危害公共安全,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 不要随便编造法律。
--
FROM 114.242.2.*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