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别车的心态,实际和撞差不多了,双方体量差距摆在那里,要了命也不是不可能。带着主观故意实施的行为,怎么也是故意伤害吧。类似想拿刀晃你一下,结果拉了一口子。实施行为前,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有一定的预判。
【 在 rtossyste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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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网曝北京昌平满井公交站附近,轿车当街恶意别倒一辆摩托车。视频显示,摩托女骑手摔倒在地翻滚数圈,轿车司机肇事逃逸。22日,摩托女骑手朋友介绍,因摩托车行驶慢,轿车司机恶意别车。摩托女骑手身体多处受伤,正在治疗,肇事司机已被找到。昌平交警支队表示,已接到报警,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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