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图中的简易处理,警察只按照表面情况判断
非机动车是不是超速,不在他做判断的范围内
咱也不知道当时交通事故时什么情况,不好评判
我有一次开车从胡同出来等着过马路,路边停着一个车,挡着我看不到来车情况,遇上我停在最外层机动车道等车。一个电动车红路灯路口转向后,非常快的速度,车头朝向我的方向直接开过来了,正常情况下他不会撞到我,因为我静止呢。
他撞到我车头的时候,我都惊呆了。
后来我发现他有一只眼睛是瞎的。。。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导致他没看到我。
警察来了以后,说他直行,我穿马路没有避让。是,反正有保险,咱都认。但是我问警察,他这一只眼是瞎的,可以上路么?他有没有超速?非机动车限速15啊。警察说,简易处理不管这些,如果有异议可以去交通队(还是哪里我忘了)申请复议。然后说即使复议了,也是我主责他次责任。
嗯,算了,没那个时间。
这个记者不过是比我较真一点。
我穿出来的胡同口,非机动车道,永远停着车,真的非常影响视线啊。诸多原因,我也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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