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要求肯定不合理,你没义务为自己没有享受到的服务要钱。
不过车位难租,不能因小失大。
一个办法,先把费交了,车位租到再说。
留好收据,成为租到手再理论。
这种显失公平的要求打到居委会,市里,物业肯定理亏。
只要物业不是黑社会,你不用怕他。
而且物业这种行为是腐败的温床,他找你收了钱,并不能保证他以后不找原租户继续要钱。
【 在 jennylv215 的大作中提到: 】
: 排到了小区停车位,从9月开始。
: 但是这个停车位的原租户一直拖着没交停车费,现在物业要求我们帮原租户交足前面8个月的停车费。我们想理论一下,物业的意思是大把的人等着要这个车位呢,我们不交有人想交。
: 各位大佬怎么看,应该怎么跟物业理论呢,还是说就算了,帮原租户交了得了?
: ...................
--
FROM 167.22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