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标准怎么可能,不能我一百公里前变道,还是我责任。我就发生过一起,动物园北展桥下出口前并线到出主路道,正巧在出口突然两车追尾,我必须刹停,结果后车追尾。好像是个日本车,日产还是本田,我车都没啥痕迹,当时还急着想去燕郊看病人呢,结果后面反而不干,我一看也理解,引擎盖都变形盖不住了,前杠也够呛。只好等交警吧。交警来了根本不说二话,两车线都内,追尾全责,候车说我并线,交警问证据呢?并线又不违法。要撞早撞啊。这家会说,他开的太快,对了就是开的快才急刹我反应不急。交警说,人家停车违法我可以罚他,你不能撞。我说,前面两车追尾,我不能不停。交警说,我没看到(人家俩早私了走了),和这没关系。追尾就是车距没控制好后车全责。你就算超速,可以罚款和事故也没关系。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刚完成、已完成,这种描述肯定是全责的推脱责任。
: 变道完成开了一会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 这没有什么好疑问的,交警会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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