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确说了观点,目前没有明示的客观标准,就是一个事实。我不能不负责任的编造一个所谓的标准误导大家。你承认没有客观标准的话,更不应该误导了。说啥决不能,要有依据,要负责。除非你认为说话不需要有依据也不需要负责。
【 在 cloud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倒是明确一下什么是变道完成的标准啊,是车身摆正、全部进线吗?还是需要进线后继续行驶行驶n米或n公里?
: 不得影响是交规明确的规定,虽然很难有一个客观的量化标准,但是是定责时的原则,必要的时候可进行更精确的技术鉴定尽量提高客观的程度,但绝不是你所谓的进线就算完成、追尾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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