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交规
第三十五条 车辆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
帝都交警科普的是两条:
变道全责,
追尾全责。
如何区分,变道,追尾?
前车变道,完全进入目标车道的瞬间,与后车保持了合理安全距离。
此后与后车发生碰撞,算后车追尾,后车全责。
前车变道,没有完全进入目标车道,或者虽完全进入但在此刻没有与后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发生碰撞,算变道,变道车全责。
所以,关键就是看变道车完全进入目标车道的那一刻,与正常行驶后车的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距离”。
标准很清楚的。
上法院打官司,也是这个标准。
看法规条文,不靠猜。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100米这个标准,是你个人认识还是法律规定?还是说明比较好,不然涉嫌误导。
: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 如果小车并入时满足100米安全车距,那大客车未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就是导致事故的过错之一了
: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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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angkung FROM 61.148.243.*
FROM 61.148.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