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的都不撞,更何况不闯红灯的,,,你别总纸上谈兵,你就放180万个心吧,横着走高速公路的人,司机都抢着让,,真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也确实是真没让过来的,,,所以不常发生的交通事件比如车撞人才会叫新闻,而经常发生习以为常的人闯红灯各种斜穿才是因为太常见了,就不用作为新闻来报道了
这也是为啥,至少在本周,平安大街各个地铁口、路口交警一直重点在抓骑自行车车逆行的违法情况,,因为之前对这个太习以为常觉得自行车逆行就不是违法呢,,,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对方的事。现在就是说的过斑马线,行人红灯时的情况,我们司机应该怎么做。行人是不是儿戏,是不是侵权,和司机该遵守规范,有任何关系么?哪条规范说了,有路权撞了白撞?相反,交法明确规定过斑马线要减速(没说有路权不减速,怕有人不懂还划着巨大的菱形标志),目的是注意避让。这规定明确不?法律是不是底线?做到底线要求高不?别装蒜,直接回答。
: 根据路权等认责,是事故发生后的事情,事故发生前都有义务和责任尽量避免。认识不到这一点,都是戾气深重的垃圾喷子。有一个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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