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四环到五环之间,在左一车道行驶,我坐副驾驶,一辆货车从左三45度角往一道冲,直奔向我坐的副驾驶位置,吓死了,感觉司机睡着了,我们前面有车无法提速,只能使劲摁喇叭,感觉那个司机一激灵醒了掰回去了,擦着车身而过,真的太吓人了。该鸣笛就鸣笛吧,不行就复议,总比发生碰撞好。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3
【 在 McMana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被警告我没异议
: 但是禁止鸣笛区域增加了事故风险,谁来承担
: 下次碰到没看见车横穿马路的人,要不要提醒?
:
: 我觉得应该有一个豁免机制,不能一刀切
--
FROM 120.24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