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亟待改进了。对主责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应该参照故意伤害,降低一档来看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减轻或者取消刑事或者行政处罚。这样可以避免有些2B司机仗着买了保险瞎开,也可以解决三不一没有等态度问题。
【 在 lingxiao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右脚骨裂,医生说至少带护具6周,这个时间不能着地,不能用力。但是人家牛逼轰轰的就说他家保险买了400万,随便赔。中间看医生他们都不管,事情弄完之后,让我去找他们的保险赔付。
: 他们住望京一个破小区。我不在乎这个钱,就想怎么样让她们最难受。
: 他们是车停路边,男的说他一边开门,一边在回头和车里面的孩子说话,压根没看车外面。他开车门的时候,我离他们车门只有半米,避无可避。车停路边出的事故,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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