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虽然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像你说的这么做的,但是可以百分之百的说,其中相当一部分,你这么做了,那么受伤方一定希望你做的更多....。估计到时候你又会说只第一次给人家送医院,那以后人家怎么办......。
反正吧,总而言之,平衡点在什么地方,就看个人吧。但是无论平衡点在哪里,前提都是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就行了(肇事方给赔,事主配合必要流程),没必要额外多事。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亲属,亲属请假来照顾,报销亲属的误工费么?
: 说白了天朝法律上已经尽量偏向肇事方了,在伤者行动不便的情况下,还搞三不一没有,我是觉得有点太恶劣了。
: 起码你送到医院把伤者交到人家亲人手里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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