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开庭。
法官打电话给我问我为啥不起诉保险公司,我给他说了理由,然后他说应该是你起诉他们,我们来判,现在你都想明白了。我说对,很明白,然后他也没说啥。因为我不把保险公司拉进来,是依据的,我起诉谁是我的事情,而且国家只规定了应该起诉交强,按照交强范围赔付,对于商业险,国家没说一定要起诉。国家有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所以,这事,楼主直接起诉交强和他个人就行,要求对方在交强额度内赔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赔付。他可以压根不提商业险的事情,法庭上可以拿出商业险条款,告诉法官这不属于商业险范围,所以不要求其在商业险范围赔付,只要求责任人以及交强险赔付就行。
【 在 licy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果呢?
: 出来了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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