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重点不在故意不故意。
: 而是开车将人撞了,不管给对方造成多大的痛苦和折磨,这些都不用赔钱,有伤者自己承担
: 比如撞骨折了,伤者可能医疗费只花了1w,但可能得一个月趟床上、几个月不能自由活动,这些折磨可能比坐牢还更痛苦,但肇事者不用对这些承担一分钱。
: ...................
所以说主要是要定一个合理的精神损失费,比如所有有形费用的10-20%这样。现在一点没有确实有点不合理。
但是要像某些人说的“法律要支持使劲让过错方赔偿”,那你信不信即便是只撞的鼓了一个能消解的肉包,也有很多天朝的老百姓能在床上躺好几年让你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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