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罗翔老师的说法,法律是最低的要求…自己开车慢不是错,就不能在右边走,让大家都方便吗?
【 在 eeaarr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道交法实施条例,后面有快车上来发出超车信号时他就应该让,而不是占着最左道自顾自舒舒服服的开,不止是他,凡是在最左道开不到上限的都应该让能开到上限的,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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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本坛网友@ineedafang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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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记得实施条例里有相关内容,搜了下,找到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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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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