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出谋划策是好事,但也要看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
“直接吊销驾照,十年不准驾驶”这话里面至少有两处逻辑缺陷:
1,既然吊销驾照,为什么又约定若干年不准驾驶?意思是若干年后驾照又自动恢复?这
还叫“吊销”吗?
2,为什么是十年,而不是九年或者十一年?有什么依据?
【 在 dadadidada (GOODAMN)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重罚,不重不知道痛,比如酒驾的,就应该拘留一个月,直接吊销驾照,十年不准驾驶,酒驾就是蓄意危害公共安全,不存在无意酒驾被迫酒驾之说,凭啥还让继续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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