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讲确实是这样,而且也没什么不合理,确定责任之后,各自做该做的事。而且不要用什么肇事方这种词,好像谁就更没理。实际上很多时候伤者并非无辜。
当然我觉得从中国现实来说,医院里面还要办各种手续确实不方便,从现实情况来说需要帮助办理一些手续。
然而国内还有一个问题事受伤一方总以为自己伤了就要受照顾,各种颐指气使,让另一方出钱,或者说就是要讹人。很多时候对方也是担心这个不愿意去。
客观分析,很多环节都有问题,所以还是尽量别出事吧
【 在 tsingsh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受害人坚持要肇事方送医院,难道肇事方可以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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