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得很好,定罪要靠证据,疑罪从无
问题是法制史上疑罪从无这个概念发展出来,是因为被告人和国家公诉机关相比极为弱势,公诉机关只要愿意就可以随意罗织罪名加害公民,所以对公诉机关严格要求,必须证据非常完备,而且都得是合法渠道取得的
可是在某些中国特色场景下,被大家怀疑有罪的那个人才是强势的,所谓调查他的人都是他的手下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要用证据来说话,没有证据就是胡说八道!明白?如果可以随便指出一个人名字,就定罪,说不定哪一天,你也会被人家用莫名其妙的事情牵连上,来定罪!明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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