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场交警指挥override信号灯
2. 灯头让灯尾
3. 机动车让行人
主要取决于这三条规则的优先级
【 在 absorb (absorb) 的大作中提到: 】
: 刚刚过一十字路口,前方绿灯,我正要走斑马线过马路。此时,从左侧驶向右侧的车辆还在行驶(可能因为抢黄灯过来的)我欲在车前面通过马路。但是车没有刹车迹象(没打算让我先过)。不得已退回来。此时此刻交警就站在离我不到2米的位置。我退回来后比较激动,捶打了汽车的后视镜。此时交警走过来。我说,这你都不管?礼让行人这不是基本要求吗?(而且我绿灯正常通行)交警来了句,我示意行人先别过,让车先过去,防止堵车。我说,他都要撞到我了,你看不见吗?难道不应该让他停住,行人先过吗?他是走黄灯过来的你不知道吗?交警还在重复着要求刚才的话。我一挥手,非常无奈,一走了之。心想落后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就是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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