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py0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刚微信问了给我投保的人保客户经理,那边说没听说这个政策,投保人支付保费就行
: 我每年都给三辆车买车险,车都不是我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我,都没问题。
北京车主,投保实名制来了!9月起,谁买车险谁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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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8-2421:50人民网人民科技官方帐号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老公车险到期,用我银行卡续保”“给爱车投保,4S店先垫付”“车险到期,还在比价中,却‘被保险了’”……自9月1日起,买车险时,付款人和车主不一致却能出单的情况将成为过去。
8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银保监局指导北京保险行业自9月1日起全面实施车险投保实名缴费工作。对于投保人为自然人的车险业务,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时将核对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信息一致。
分析人士表示,实名制投保后,能更好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加强行业反商业贿赂、反洗钱工作力度,防范金融风险。此外,还能有力遏制市场恶意竞争,促进市场竞争回归理性。
“见人出单”来了!投保人=付款人
车险实名制缴费是指消费者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将核对投保人身份信息,并确保缴纳保费的账户信息与投保人身份信息一致。简单来说,谁买车险谁付款,即“投保人=付款人”。
自2016年北京地区实施车险信息化改革以来,已经实现了电子投保、远程处理交通事故、在线获取保险赔款的全流程信息化服务闭环。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北京银保监局为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车险销售行为,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酝酿在北京地区实施车险投保实名缴费。
那么,实名制投保适用于哪些人?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只要是在京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的自然人,即符合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适用范围。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投保人应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随着线上支付的日益普及,针对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实名制缴费支持线上支付”问题,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全面支持线上缴费方式。实名缴费不改变消费者缴费习惯,保险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瞬时完成缴纳保费账户信息与车险投保人身份信息的一致性核验,并全面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
当消费者投保人不会操作线上支付怎么办?对此,某车险负责人指出,如需要使用现金缴费或刷卡时,可前往车险业务经营场所内办理。
实名制缴费该如何认证?北京银保监局表示,此次北京保险业坚持便民惠民的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实名缴费验证环节嵌入到现有保费支付流程中,不增加车险消费者操作步骤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车险线上化服务体验。
从目前已实施的地区来看,以湖南省为例,该省采用手机号码短信验证制度,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且被保险车辆为家庭自用车时,须通过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进行手机短信验证,保险公司获得消费者反馈的“验证码”录入后方能缴费出单。
而针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北京银保监局表示,有效提升信息安全水平。实名缴费验证平台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验证时确保不向其他机构人员泄露缴费账户信息,可以充分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那么,实名制投保后,会否增加车险保费?对此,上述车险负责人表示,车险投保缴费实名认证施行后,消费者购买车险保费不会因此而增加,保费的多少,与车辆型号、投保险种、出险次数、未出险年数等因素相关。北京银保监局更明确表示,不增加消费者的保费负担,保险公司仅对缴费账户信息进行验证,与保费金额无关。
“当然,实施车险缴费实名制后,当消费者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他人代为投保或者支付保费时手续可能要繁琐一些,稍有不便。”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如是表示。
剑指私下交单、擅自承保等乱象
一直以来,因矛盾纠纷,业务人员销售误导、垫付保费等行为,承保流程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投诉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车险销售会存在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截留或者私吞消费者支付的保费,可能导致消费者资金受损,此外,保险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员私自冒充消费者办理退保,然后将退保金截留私吞或者建立小金库;也存在业务人员垫付代缴保费以及净费出单等违规行为。
对此,李文中表示,实行车险缴费实名制后,这两种情形都能够有效防范。此举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对相关车险产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购买的是自己真正需要的车险产品。
投保实名缴费工作要求保险机构在承保时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严格履行如实说明义务,北京银保监局表示,一是有利于保护资金安全,消费者投保时直接将保费缴纳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技术手段核实确认缴费账户为消费者本人账户,退保时可直接将保费退回消费者本人,避免其他人员私吞截留保费,有效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二是有利于保护知情权,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核实投保人的真实身份,主动开展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消费者可以全面了解保险缴费金额、投保险种等情况,后期理赔时能够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三是有利于保障自主选择权,杜绝相关业务人员利用代为垫费投保的便利,违反消费者真实意愿选择投保公司和投保险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违法行为。
车险实名制的推行也对保险行业有着积极作用。“首先,有利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非实名制时,激烈的车险市场竞争之下,有的车险业务人员为了争抢业务未经客户同意代客户垫付保费投保,或者为客户购买其不需要的保险。其次,有利于加强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防范出现以上介绍的违规操作行为。再次,使车险保费收入统计数据更及时、更真实,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车险市场的实际状况。”李文中说道。
“实施车险投保实名缴费工作可以进一步提升行业经营管控水平、维护市场秩序稳定、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北京银保监局表示,一是有效保障金融安全,通过加大资金流向管控,进一步加强行业反商业贿赂、反洗钱工作力度,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充分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系统管控的方式,有效防止业务人员销售误导、垫付保费等行为,减少因承保流程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投诉。三是有力遏制市场恶意竞争,杜绝业务人员垫付代缴保费以及净费出单等违规行为,促进市场竞争回归理性。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河北、辽宁、江苏、河南、新疆、青海、甘肃、广西、江西、山东、安徽、海南、广东、浙江、重庆、福建、湖南、陕西、湖北、四川等多个地区实施了车险缴费实名制。
对于车险实名制推行情况,李文中表示,既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又可以规范车险秩序,还保证了保费收入数据的及时性与真实性。这也是全国各地陆续推广车险缴费实名制的原因。
北京商报记者陈婷婷实习记者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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