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当然不可以简单类比,有交通工具吗?没有吧。而且我说的就是中国法律体系下的法理跟他所谓的根本不是一回事,这是深层次问题造成的,这个框架下说法官不合法纯粹是完全不理解中国法律的法理和表达的精神是啥。法官判决两个维度什么条目怎么量化,我国法律写的那个水平,法官判你地铁费有毛病吗?没一点毛病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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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迈巴赫出行和坐公交出行能是一样的状态吗……
: 这么说的话公交地铁费用都不该赔,因为走路还能出行呢
: 【 在 ryanuibe 的大作中提到: 】
: : 被侵害前状态是啥?是你能出行,所以说这根本不是铁律,别扯淡其他的了。说白了法官目前怎么判都没问题只要赔你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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