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找借口。 为了不错过这个路口去加塞, 然后发生事故了我全责,这就是自己选择行为而承担的后果。
: 交警判全责我也没有异议了。 现在就是说起诉那个问题没经历过,所以问问版友。
:
不用过于担心,法院不会全按照他的要求来的。说白了,即便你全责,他想要折旧就折旧,想要打车费就打车费,要是法院都支持,那以后谁占了理都可以撞上去了,反正没有任何顾忌,这不可能的,互相礼让的原则还是要的...
说白了,无责方就是也要承担一些损失(不一定是车损,最起码是打进去的时间之类的),这样下次大家才不会敞开了撞...
--
FROM 111.1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