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然对方一定会起诉,那么就从认责开始掰扯,这是常规做法。lz虚线并线,没有绕行穿插前面车辆的话,不算加塞。至于责任,没动的车辆,存在免责因素,法院基本不可能不考虑,而次责都不判对方。因此,从责任划分角度,就有可打的。
2.折旧部分,法院支持的非常有限,而且是保险公司赔。不用一定私了,因为可以达成协议那么法律不管,如果达不成协议,求助法律救济仲裁裁判是合理的。一般法院不管调解还判决只可能比对方诉求少。
3.三者险,交强险都明确可以赔付间接财产损失(保额内或者超出保额一定范围),保险公司合同条款,或者说不管,都没意义,这是道交法规定的。放心去打官司,这点钱,判了也是保险公司赔。不要听瞎忽悠。
4.其实已经说了,不存在不赔,是寻求法律仲裁,这是合理合法的。赔多少,不是受害人说多少就是多少,是双方协商的事儿,让法庭判,一般公允些。
最后,你比楼上的一些人,法盲的多。个人意见。
【 在 ChemET 的大作中提到: 】
: 1、你全责,这个合不合理没用,合法。
: 2、对方车喷漆,卖车时确实有折损,这是事实。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仅限于修车,这块也是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3、再全的全险也不是替你摆平对方的。你开车上路有可能造成他人损失,那么也对你造成财务风险,你为了控制你的风险而买保险。保险可以cover你的一部分风险,但不能保证cover你的所有风险。你对对方的伤害,保险帮你cover了一部分,剩下的风险敞口,依然是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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