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不对,既然是合乘行驶,所有产生的费用应当一人一半,而不是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该如此。车主愿意免单或者免除一定金额那是另外的事。但是事情的起点本该如此。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分摊不分摊,双方协商,这才是顺风车的精神。我自己觉得如果本来车主就打算走高速,没必要让乘客分摊。如果乘客执意要走高速,再来讨论分摊。
: 长距离顺风车不是雷锋,我经常从房山到通州来回,接个顺风车,收入在60-100之间,绕路一般不超过5公里,浪费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其实收入不算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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