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不力并不是因为法律不严苛
反而过于严苛会导致执法全凭执法者的好恶,如果这个逻辑转不过来就实在是因为水平问题无法沟通了
【 在 Krisn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很奇怪,要求明确统一酒驾的判断标准,怎么就变成“ 赋予某些人无限权力而且不加监督”了?酒驾标准不统一,全凭执法者的好恶,才是“ 是赋予某些人无限权力而且不加监督”吧?
: 既然社会要公平妥协,当然会有要求严格执法的意见和要求宽松执法的意见。都要宽松执法,怎么叫妥协?要求严格执法就扣上“赋予某些人无限权力”的帽子,不是pua吗?以后警察都宽松执法和稀泥,该管的不管社会就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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