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在现在的环境下,能开三四轮上路的,确实“勇气可嘉”,一般人还真惹不起,包括警察,曾看到过,一“老头乐儿”大妈,指着拦住她的交警教训,说她有驾照,凭什么不能开,要拍交警的警号,并投诉。交警也没有做出其他处罚,看来确实是没有处罚依据。
是不是三年过度期后,就有处罚依据了?
【 在 jpg123456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就是无法管,所以往后推,把问题留给后来人的标准做法。
: 两轮的电动十多年来一直处在模糊地带,而三四轮压根就没有路权,但两轮良民多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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