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给你说说,首先看清我说的这个场景:市区道路限速60,开30,前方150米没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如果开不到60,应该在右侧车道开,不管后面有没有车在试图超车。
事实上,很多车以远低于限速的速度行驶(跟右边拉手),前面连个车影都没有,后面堵一排车。你见过没有?你觉得他们是否应该这么开?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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