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碰到这种情况,我辅路右拐进公司,有自行车行人正在慢慢拐,右后自行车道一个车上来快速右拐插我前头,我要是不刹车就蹭上去了。
【 在 spy0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图,我A车,对方B车。我四环辅路右转进写字楼停车场,B车从隔壁医院出来掉头,也是想进写字楼停车场。我以为B车要右转进辅路,所以整个车身经过B车后就右转了,B车也同时在掉头,B车司机开始和我说没看见我的车,导致最后剐蹭(我右后翼子板剐蹭对方左前翼子板),但是认为是我的责任,说我转弯速度比较快,看见他们掉头还抢行导致的。交警来了之后B司机又说看见我的车了,以为我要直行,所以正常掉头,但是我速度太快右转抢行,所以剐蹭了。大家看看谁的责任?
: 我第一反应是比较难判定,觉得各一半责任,打算各修各车,但是对方认定我全责,所以报了警。交警来了之后说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他没遇到过,问了双方实际情况描述,然后回到车里打电话大概十几分钟,出具了事故处理书,认定对方全责,不过对方拒绝签字,也纠缠交警半天,让事故鉴定科来人判定,交警没答应,中间B司机一行三人和交警争辩了大概半小时,意思交警能力不行,要求事故科出警,最后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我在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但是对方一直拒绝签字,交警把事故认定书放在他们车上就走了,告诉对方有异议三日内去交警局再去做争议处理。后来对方说三日内要去交警队上诉,就各自散了。散之前我也和对方说了,如果对方走保险修车需要我来配合,给我打电话就行,正好我顺便把我车修了,如果对方不上诉也不走保险,我也不用对方修车,各修各的就行。我是两块喷漆,他是一块喷漆,不涉及钣金。
: 对了,对方拒绝签字,是因为觉得自己不算是掉头,也是右转,交警判定是根据掉头让右转原则,因为隔离带有点宽度,所以他们认为掉头是正常马路左转掉头,但是交警说描述事实的时候,执法记录仪已经记录了,对方说自己掉头,所以不能更改。对方很激动,说要改成他们右转,我也右转,交警没同意。不知道如果对方上诉,这种情况有没有翻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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