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号显然和事故没有因果关系,这样设想下,如果这台车换成不限号车,事故能避免吗?显然不能。而本案例中,如果放置了三脚架,事故能避免,所以没有按照规定放置三脚架显然是有责任的。前面某位版友说,没放三脚架算违章,自有交警处罚,跟本次事故无关,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大部分事故都是撞别人车的车责任了:高速出口内道急拐被撞,后者责任;闯红灯被绿灯车撞,后者责任。前者只需要承担违章扣分罚款的责任。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肯定可以说有因果关系,如果不上路,哪会有事故?
: 交警的逻辑我好像是明白些的,有个交警亲口说因果关系,是必然因果,必然导致,比如这个限行日上路,那么多车经过被经过都没事故,怎么就跟你撞了?上路不必然导致事故,另行处罚,和事故无关。当然,我不认同这种说法,这个说法当时的背景是违停被剐蹭,我硬杠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这就是人民发法院生效判决,存在违停情形的事故,几乎没有被判决无责的。
: 当然,我承认这个也是有条件的,闹到法院的一般都争议较大,这也是因素。而且,扩展到其他违章不一定适用。我个人倾向,道理上,违规上路的情形,应该和事故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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