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算借。会收一点钱,签一个合同,声明车辆转让给朋友了,之后责任由其自负。只不过政府部门的过户手续不走了。也就是官方流程没有走。
这种情况下,出现你说的两种情况,会需要家属去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吗?
另外朋友也有朋友,可能某些情况会是其他人开车的。所以我担心的就是,双方承认车辆转让了,但是没走政府过户流程,在法律是是怎么认定这种连带责任的?
【 在 lengxiny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我也是二把刀子,仅供参考哈:
: 法律规定刑事责任只到责任人,民事责任仍可追究,由民事责任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 说人话就是父债子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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